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公告 |
来源:南浔城投 发布日期:2022-01-07 |
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采购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我公司本次采购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用于南浔金融中心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及降解。 一、采购信息 1、项目编号:CTSY-202201001 2、采购人:湖州南浔城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5、采购内容: 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1台(100KG)具体详见附件清单。清单中品牌为建议品牌,请提供同等级及以上品牌,并在清单“备注”栏中注明供货品牌及型号。 6.采购参数
7、主要功能及要求 7.1 降解功能 (1)可处理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厨余); (2)处理能力≥100kg/d; (3)设备具备自动出料功能; (4)发酵仓配套液晶屏及自动操控界面; (5)发酵仓配套远程在线监测与控制系统; (6)采用电加热方式加热,具有辅热和保温功能。温度范围可按需要调节设定,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7.2 气体净化功能 针对发酵仓气成分复杂、气量大的特点,通过内置除臭装置实现气体净化排放要求的功能。 7.3自动计重功能 餐厨垃圾每次投料完成后一键自动称重计量,并记入系统;称重数据反馈到PLC界面。 7.4自动控制功能 (1)通过电器控制模块或软件指令按照设备预设的工作流程无需人工干预实现自动化运行的功能,程序可以通过控制面板上的按钮改变使设备转换成手动操作,设备正式运转后启动一键启动功能键,设备进入自动运行状态,无需人工操作即实现自动运行。 (2)能够通过显示屏直观的反映设备即时的运行状态,并进行有效操作的功能。设备需具有远程数据传输监控功能,方便采购方及业主通过电脑、手机等端口设备直接远程查询、操作。查询内容包括:设备运行仓体内温度、垃圾当日倒入量、垃圾本月投入量、垃圾累计倒入量、总运行时间、总耗电量、操作区、报警信息等。 8、产出物要求: 8.1、总体要求:处理设备产出物制成有机肥料应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
9、环境保护要求: 9.1、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标准值检测;《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检测规定的相关恶臭排放指标。 具体指标如下: 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 单位:mg/m3
9.2、处理设备噪声检测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时,整机噪音≤68dB(A)。 10、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1)本项目工期紧迫,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须立即进行排产,确保根据采购人指令及时进场安装,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时间进行排产、施工及安装调试等,不得以合同签订或款项支付条款为由延迟项目进度,因此影响工期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合同。 (2)工期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及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投标时需充分考虑一些额外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须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增加。 11、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期: 11.1不少于2年,自采购及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1.2售后技术服务: 1)质保期内要求免费更换正常使用下损坏的零件; 2)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 3)质量保修期满后,提供成本价维修服务和所需的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的设备故障通知后,在不超过2小时内做出响应,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故障,如现场不能修复的,须提供同品牌、型号备用设备; 5)质保期内配备拥有日常技术维护力量,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和耗材以保障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使用,在质保期满后继续提供优惠价格的备品备件和耗材。 6)中标供应商在每次服务完成后,须向用户提交相关文档,内容包括起因、响应、过程、结果、今后注意事项等各部分。 7)设备安装完成后为采购人和用户提供详细的免费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培训人次等方面的内容。 1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标准 13、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14、支付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货物按时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5%; 3)货物验收合格并顺利运行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 4)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注:每次申请收款前须统一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确定供应商后,根据现场确定相关费用,并交由采购人确认,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5、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要求 各公司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2)供应商根据询价表清单(详见附件)进行报价,并登记联系方式、记录报价时间,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中标规则:合理总价最低价中标。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18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报价方式:原则上要求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持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送达至采购人联系处,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报价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14:30,并于2022年1月10日14:30开标。 开标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朝阳路88号湖州南浔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澜海渔村南面)一楼开标室。要求公司评标小组所有人员于2022年1月10日14:30准时到达开标室,按照规定展开开标工作。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15868236875 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知悉运输及送货时效性要求,具体数量和款式以本清单为准; 2、本次采购招标的一切解释权和执行权归湖州南浔城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供应商须服从和配合我公司所有工作; 3、请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合理报价,确保设备品质满足业主单位及采购人要求。报价期间如有疑问,可将质疑书面打印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邮箱。 五、附件 1、CTSY-202201001清单 2、投标文件格式与附件 3、承诺书
湖州南浔城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