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皮卡工程车采购 |
来源:南浔城投 发布日期:2021-08-18 |
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皮卡工程车采购 尊敬的供应商: 我公司本次采购皮卡工程车,主要用于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工程使用。 一、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CTCJ-202108006 采购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周期及送货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车 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支付及结算方式: (1)采购人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车辆到场验车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按照要求完成上牌、贴膜及所有手续,书面验车合格后,按合同额付清。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要求 各公司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供应商。 (2)供应商根据询价表清单(详见附件)进行报价,并登记联系方式、记录报价时间,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中标规则:合理总价最低价中标。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为180000元/台,设总价最高限价为36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报价方式:原则上要求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持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联系人处,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或者,为优化招标流程提高招标效率,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区间内(2021年8月20日9:00时至2021年8月20日9:10时)将投标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在规定的时间区间外(提前或滞后)发送投标邮件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上述两种投标方式由供应商自主选择,效力等同,供应商如选择以电子邮件形式投标的则表示供应商承认并接受采购人的开标过程及结果。 注:若采用邮件形式投标的,请将盖好章的报价文件扫描。同时,为方便统计,请提供报价表Excel格式电子版。报价文件根据招标内容将营业执照、报价清单整理成一个PDF文件进行报价,PDF文件命名方式为“CTCJ-202108006-供应商名称”;Excel格式报价表文件命名方式与PDF文件命名相同。所有文件均由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首页及骑缝章),扫描成PDF文件,并同报价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ctsy001@163.com)。 报价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10,并于2021年8月20日9:10统一开标。 开标地点:湖州市南浔区朝阳路88号湖州南浔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澜海渔村南面)二楼开标室。要求公司评标小组所有人员于2021年8月20日9:00准时到达开标室,按照规定展开开标工作。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67220327 四、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知悉运输及送货时效性要求,具体数量和款式以本清单为准; 2、本次采购招标的一切解释权和执行权归湖州南浔城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供应商须服从和配合我公司所有工作; 3、请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合理报价,确保设备品质满足业主单位要求。报价期间如有疑问,可将质疑书面打印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邮箱。 五、附件 1、CTCJ-202108006清单 2、投标文件格式与附件 3、承诺书
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