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电商直播产业基地无机结晶自愈合防水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州浔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南浔直播电商产业基地无机结晶自愈合防水材料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TCJ-202410003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定标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六.采购结果:
项目名称 | 材料施工区域 | 工程量(㎡) | 品牌 | 采购单价含税(元/㎡) | 开票税率 | 中标单位 |
1 | 无机结晶型自愈合防水材料 (底板掺入量为3kg/m3) | 9000 | kg | 15 | 13% | 浙江兴亦欣科技有限公司 |
备注 | 清单内数量仅供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根据现场进度实际下单为准。 |
品牌推荐 | /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GB18445-2012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合格,满足采购人提供的图纸要求以及设计要求为准。 |
供货时间 | 供货时间以甲方项目部要求为准,本项目为阶段性施工,供应商在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后2个自然日内无条件响应并供货至项目现场。 |
供货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 |
质保期 | 五年(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在质保期内出现属乙方(中标人)承包范围内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2个自然日内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
开票税率 | 13% |
付款方式 | 甲方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下单,下单后支付该批次材料款的20% 材料到场后支付至该批次材料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
结算方式 | 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
七.其它事项:
各参加(投标)询价人对该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南浔区朝阳路88号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572-3017151、18757290915
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州浔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