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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公共卫生及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量:80
摘要: 南浔区公共卫生及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暖通空...
南浔区公共卫生及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来源:南浔城投    发布日期:2022-04-18

 

南浔区公共卫生及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浔区公共卫生及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为新建医疗建筑,位于南浔区旧馆镇蔡家港北侧,頔南大道西侧,总建筑面积为10667.75m2,建筑高度21.737米,共4层。本次招标工程为旧馆卫生院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旧馆卫生院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多联机空调系统、新风机、风管、排气扇、分体式空调器及相关配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施工范围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为准,直至满足功能性要求及设计单位、业主单位要求并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 分包工程名称为:南浔区公共卫生及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南浔区医疗集团旧馆院区项目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2.4 相关要求:

2.4.1 主要施工内容及要求为:本工程为旧馆卫生院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旧馆院区具体施工内容为变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系统(VRF室内机、VRF室外机)、新风机、风管、排气扇、分体式空调器及其他配件等,且施工过程中与其他班组做好协调工作,具体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为准,直至满足功能性要求及设计单位、业主单位要求并达到竣工验收合格为止。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2  细部要求:详见答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他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2.4.3  其它均按现场实际情况、业主等单位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

2.5 工程地点:位于湖州市南浔区旧馆卫生院,南浔区旧馆镇蔡家港北侧,頔南大道西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空调或制冷设备销售、安装、维修范围,并承诺在中标之日起一周内获得投标产品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空调唯一授权书,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详附件4)。

(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提供业主证明。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发包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5日在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hznxctszlh.com)查看招标信息。

4.2 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时间:以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信息为准

4.3 售价:免费。

4.4 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5. 资格初审资料

开标现场资格初审时(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证件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查验,无需装入资格审查包装袋内,复印件装入资格审查包装袋内)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装订成册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前递交至公司招标办,投标文件采取书面递交的形式,装订密封。

6.2 此工程分包招标基础下浮费率为:15%(审计结算价下浮中标率),投标单位投标下浮费率数值不得小于基础下浮费率数值,否则作为废标处理。同时,本项目暂估总价223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暂估总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6.3 投标时所附文件包括:商务、技术及资信部分文件、价格部分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6.4 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朝阳路8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72-2922929

电子邮箱:nxctsy001@163.com

湖州南浔城投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